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业务科研单位,华云公司、华风集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云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1]9号)要求,为做好2012年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按照“上下结合、以自上而下为主”的任务式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现自下而上面向行业内相关单位征集2012年项目指南任务及团队组成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任务依据
为了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优化配置科技资源,2012年行业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围绕落实《天气研究计划(2009—2014年)》、《气候研究计划(2009—2014年)》、《应用气象研究计划(2009—2014年)》和《综合气象观测研究计划(2009—2014年)》(以下简称“四项研究计划”)(参见附件1)的各项任务开展。
请各单位在认真研阅四项研究计划基础上,结合自身科技发展需求和优势科研方向,提出指南任务建议。所提指南任务建议应与四项研究计划的优先主题下所列任务明确对应,每项任务建议只能对应一个优先主题,不得跨计划或跨优先主题。
各单位在组织提出任务建议过程中,请认真对照2007-2011年行业专项立项情况(附件2),避免与在研项目任务的重复。
二、任务控制数
依据加快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布局的需要,结合行业专项可能的支持力度和规模,本次指南任务建议征集工作按照相关单位的性质,设立相应的任务征集控制数(详见附件3)。各单位所提任务建议数请勿超出任务征集控制数。
三、团队组成
为了培养建立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确保行业专项研发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单位在提出指南任务建议的同时,结合该任务所属研发领域内人才分布的情况,提出主持单位、主持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等团队组成建议。
主持单位、主持人、主要参加人员条件原则上应满足《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管理办法》(气发〔2008〕345号)相关规定。主持1项或参加2项在研行业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2011年底前结题验收的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作为本次推荐的主持人。
团队组成要充分体现科研与业务的结合、部门内与部门外的结合,以便于业务需求对科研的有效引导和科研成果向业务应用的有效转化。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组织提出指南任务及团队组成建议,编制格式参见附件4,请在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的基础上填写。
2、请于2月25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经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核的《2012年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指南任务及团队组成建议》正式报送我司。部门内单位必须通过中国气象局电子公文系统行文报送;部门外单位应以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书面行文报送,并通过Email邮件提交电子版。
3、仅通过NOTES邮件、email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非正式材料概不受理,请予谅解,谢谢合作。
联 系 人:张跃堂
Email邮箱:zhangyt@cma.gov.cn
电 话:(010)68407776,6840663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100081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2012年行业专项指南任务及团队组成建议.doc